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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章 暗恋

  ◎不小心擦过了他手上的皮肤。◎

  孟韶这才回过神来, 耳侧泛起一缕不明显的热感:“我在听。”

  余天顿了顿,就着刚才推出的条件继续讲。

  讲完之后孟韶跟他说谢谢,自己在题目旁边简单记了一下思路, 乔歌边看她写边道:“你听见我刚才说的话没, 程泊辞下午要在报告厅分享经验, 全年级都要去听。”

  孟韶还没出声,余天先放了笔, 闲闲道:“你们女生是不是都这么关注程泊辞啊, 看见他就激动。”

  乔歌跟他抬杠:“怎么了, 不行吗。”

  “行行行, ”余天一副不跟她计较的样子, “谁能跟程泊辞比。”

  他停了一下,状似无意般问:“是吧, 孟韶?”

  孟韶猝不及防被他问到这个问题,明明既可以像乔歌一样大大咧咧地承认,假装自己对程泊辞也有不掺杂念的欣赏, 又或者索性说自己不关注程泊辞也没有激动,反正没人知道她暗恋。

  但她却只是愣在了那里,一句话也不曾说, 直到乔歌搂过她的肩膀,对余天说:“你别欺负孟韶,她还没开窍。”

  余天轻飘飘地看了孟韶一眼,结束这个话题, 自己埋头翻书去了。

  果然, 下午第一节课, 新班级的班主任金老师就宣布大课间让大家去教室外面排队, 体委统一带队去报告厅。

  她说一班的程泊辞收到了英语演讲比赛组委会寄来的奖杯和奖状, 是礼外唯一一个全国特等奖,学校安排他给大家交流英语学习的经验。

  分了班之后程泊辞还在一班,一班的师资配置也没怎么变,但学生的名单却大洗牌了一遍。

  乔歌告诉孟韶,程泊辞没动是有原因的,而重新分班之后加入一班的那些名额也有讲究,至于是什么原因和讲究,并不难猜到。

  孟韶那时候忽然很庆幸,庆幸自己没有赌一把选理科,追逐跟程泊辞同班的不确定性。

  不然真的会像最不体面的赌徒,姿态难看,且输得倾家荡产。

  不是他不值得,是她没有后路。

  迟淑慧和孟立强不是她的后路,他们希望她回去做老师的小县城,也不是后路。

  报告厅在实验楼侧边,十四班到的时候阶梯观众席的前面一半已经坐满了,孟韶在中排靠后的位置上坐下,这是高二开学之后,她第一次有机会看到他比较长的时间。

  几分钟之后,程泊辞从门口走了进来,向台上作为主持人的一班英语老师点点头,说了声老师好。

  他从外套口袋里摸出U盘插上电脑,一只手撑住讲台,另一只手操作触控板去开PPT。

  十月份礼城的秋老虎天气还没过去,下午两三点钟正是日晒高温的时刻,程泊辞没穿校服外套,上半身是一件白色的圆领短袖T恤,只在胸口处有一个小小的logo,因为离得远,孟韶也看不太清。

  明明是最简单的基础款,也可以被他穿得十二分清端疏朗,领口因为略略俯身的姿势下坠了一个很浅的弧度,在冷白皮肤上投下鸽灰的阴影。

  程泊辞像那种天生就不会怯场也不懂紧张的人,他随意地从话筒支架上执起麦克风,简单做了自我介绍,散淡的嗓音经过电子设备的传音和扩散,附上磁带唱片般的质感,清晰地被送进孟韶的耳朵。

  “大家好,我是高二一班,程泊辞。”

  他分享了自己备赛的经验,和日常英语学习的方法,也说到培养语感的重要性,言简意赅,干净利落。

  程泊辞说完之后,英语老师问台下的同学还有没有什么疑问,有的话可以提。

  话音刚落,就有很多人举起了手。

  英语老师把话筒递给了坐在第一排的蒋星琼。

  蒋星琼选了理科,现在也在一班。

  她拿着话筒站起来,特地强调了一下自己上学期期末的英语单科成绩是年级第三,让程泊辞给她推荐几本难度高一些的教辅。

  孟韶听到乔歌在旁边“嗤”了一声:“就知道显摆,他跟你一个班,要能记住你考几分早记住了。”

  “我不用教辅,”程泊辞并没有对蒋星琼的成绩发表什么看法,“平时老师布置的作业做好就可以了。”

  从孟韶的角度只能看见蒋星琼的背影,她不清楚对方此时脸上是什么表情,只注意到蒋星琼说谢谢程同学并坐下之前,有一个短暂的停顿。

  或许她是报告厅坐着的人里,唯一能懂对方在这个停顿里想了什么的那一个。

  又有一个理科班的男生要了话筒,问程泊辞本人是怎么培养语感的。

  这次程泊辞难得沉默了片刻,没有第一时间回答。

  孟韶看着他微绷的嘴唇,上学期在电脑网页上看过的那条昔年新闻突然浮现在了眼前。

  程泊辞的语感不是用电影和广播培养出来的,而是因为他小时候在国外住了好几年,那是最有效的语言环境。

  那时他是跟着妈妈江频生活的。

  所以要程泊辞回答这个问题,他不可能不去回忆当时的事情。

  乔歌无奈地咋舌:“这人不是附中的,他估计不知道程泊辞家里的事儿,不然怎么偏偏拣了这么个问题。”

  但程泊辞最后并未回避,只是用非常平静的声音说:“二到六岁是语言习得的关键时期,这个时候我是在双语环境里长大的。”

  孟韶蓦地意识到,他其实是那种很会隐藏情绪的人。

  明明不想回答,还是回答了。

  也许是不愿意被人知道自己的软肋。

  乔歌碰了碰孟韶的胳膊:“你不是也喜欢英语吗,要不起来问个问题,我给你要话筒。”

  孟韶摇摇头,说没什么想问的。

  不是没有想问的,是不敢在那么多目光的关注下跟他讲话。

  就像她能看明白蒋星琼的失落,她怕也有人把她看穿。

  喜欢人也要讲资格。

  像蒋星琼、乔歌那样的女孩子喜欢程泊辞看起来就特别天经地义,而她不一样,她就连多看他一眼,也会被认作是痴心妄想。

  程泊辞又回答了几个问题,这次经验分享报告会就进行到了尾声。

  英语老师让他给同学寄语,程泊辞低着头思索几秒,对着话筒念道:“Do I dare disturb the universe? In a minute, there is time.”

  我可有勇气搅乱这个宇宙?

  在一分钟里,总还有时间。

  孟韶远远地坐在观众席里看他,听到这句诗,她怔怔地想,他已经搅乱了她的宇宙。

  报告会结束之后,大家就地解散,课间还没结束,有跟程泊辞相熟的男生跑到台上跟他搭话。

  孟韶的班级坐得靠后,轮到他们出门的时候,报告厅里的人流已经走得差不多了。

  乔歌半路被以前同班的同学叫走叙旧,孟韶快走到第一排的时候蹲下系鞋带,其实鞋带没有开。

  讲台上几个男生说笑的声音灌进了她的耳朵里。

  一个人晃着手里的笔说:“辞哥你要不提前给我签个名儿吧,等以后你成什么知名外交部发言人了,我好拿着出去吹。是不是。”

  聂允则搭着程泊辞的肩膀笑嘻嘻地说:“蒋星琼是不是对你有点儿意思啊,我可听说是她自个儿要求来一班的。”

  旁边马上有人捧场地起哄。

  程泊辞却淡淡地反问:“一班只有我?”

  几个人看出他对这个话题没什么兴趣,也不敢再多聊,转移话题说到今晚要不要去打球。

  这时候一班的班主任在门口喊了一嘴,催他们快走,待会儿保卫处的老师要过来锁门。

  孟韶系完鞋带站起来的时候,讲台上只剩下程泊辞还站在那里关电脑。

  半下午的阳光从高处的暗色玻璃中斜照进来,勾勒出他修长的身形,在地上投下一团浅淡晕染的影子。

  “程泊辞。”

  偌大的报告厅里,孟韶听到自己的声音那样清晰。

  程泊辞抬起眼帘看她。

  孟韶说“祝贺你”,说完觉出如果单独留下专门为说这句话有些太隆重,怕他多想,又问:“你最后说的那句话是一首诗吗。”

  程泊辞合上电脑:“The Love Song of J. Alfred Prufrock.”

  是诗的名字,艾略特的名篇,通常被叫做《普鲁弗洛克的情歌》。

  末尾那个人名太拗口,孟韶没听清:“什么?”

  这种单词不是可以靠听就能准确无误拼出来的,程泊辞想了一下,看到桌上躺着支笔,是方才那个开玩笑要他签名的朋友留下的。

  他随手拿起来,问孟韶:“有纸么。”

  孟韶没有带纸,大概是只有他们两个人在的环境助长了她的胆量,她迟疑一下,把手心摊给了程泊辞:“写这里吧。”

  程泊辞没有立刻落笔:“你不怕痒?”

  孟韶说不怕。

  程泊辞拔开笔帽,写字的时候只用了很轻的力道。

  中性笔微尖的顶端在皮肤上划过,带来纤细的痒和柔弱的麻,孟韶终于知道,原来程泊辞的字体长斜写意,是因为用笔时手指的位置略微偏后。

  随着他书写的动作,孟韶的手掌产生着小幅度的位移,其实她说不怕痒是假的。

  她怕的。

  程泊辞收笔的同时难以避免地稍稍用力,孟韶的无名指下意识地一颤——

  不小心擦过了他手上的皮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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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章 暗恋

  ◎不小心擦过了他手上的皮肤。◎

  孟韶这才回过神来, 耳侧泛起一缕不明显的热感:“我在听。”

  余天顿了顿,就着刚才推出的条件继续讲。

  讲完之后孟韶跟他说谢谢,自己在题目旁边简单记了一下思路, 乔歌边看她写边道:“你听见我刚才说的话没, 程泊辞下午要在报告厅分享经验, 全年级都要去听。”

  孟韶还没出声,余天先放了笔, 闲闲道:“你们女生是不是都这么关注程泊辞啊, 看见他就激动。”

  乔歌跟他抬杠:“怎么了, 不行吗。”

  “行行行, ”余天一副不跟她计较的样子, “谁能跟程泊辞比。”

  他停了一下,状似无意般问:“是吧, 孟韶?”

  孟韶猝不及防被他问到这个问题,明明既可以像乔歌一样大大咧咧地承认,假装自己对程泊辞也有不掺杂念的欣赏, 又或者索性说自己不关注程泊辞也没有激动,反正没人知道她暗恋。

  但她却只是愣在了那里,一句话也不曾说, 直到乔歌搂过她的肩膀,对余天说:“你别欺负孟韶,她还没开窍。”

  余天轻飘飘地看了孟韶一眼,结束这个话题, 自己埋头翻书去了。

  果然, 下午第一节课, 新班级的班主任金老师就宣布大课间让大家去教室外面排队, 体委统一带队去报告厅。

  她说一班的程泊辞收到了英语演讲比赛组委会寄来的奖杯和奖状, 是礼外唯一一个全国特等奖,学校安排他给大家交流英语学习的经验。

  分了班之后程泊辞还在一班,一班的师资配置也没怎么变,但学生的名单却大洗牌了一遍。

  乔歌告诉孟韶,程泊辞没动是有原因的,而重新分班之后加入一班的那些名额也有讲究,至于是什么原因和讲究,并不难猜到。

  孟韶那时候忽然很庆幸,庆幸自己没有赌一把选理科,追逐跟程泊辞同班的不确定性。

  不然真的会像最不体面的赌徒,姿态难看,且输得倾家荡产。

  不是他不值得,是她没有后路。

  迟淑慧和孟立强不是她的后路,他们希望她回去做老师的小县城,也不是后路。

  报告厅在实验楼侧边,十四班到的时候阶梯观众席的前面一半已经坐满了,孟韶在中排靠后的位置上坐下,这是高二开学之后,她第一次有机会看到他比较长的时间。

  几分钟之后,程泊辞从门口走了进来,向台上作为主持人的一班英语老师点点头,说了声老师好。

  他从外套口袋里摸出U盘插上电脑,一只手撑住讲台,另一只手操作触控板去开PPT。

  十月份礼城的秋老虎天气还没过去,下午两三点钟正是日晒高温的时刻,程泊辞没穿校服外套,上半身是一件白色的圆领短袖T恤,只在胸口处有一个小小的logo,因为离得远,孟韶也看不太清。

  明明是最简单的基础款,也可以被他穿得十二分清端疏朗,领口因为略略俯身的姿势下坠了一个很浅的弧度,在冷白皮肤上投下鸽灰的阴影。

  程泊辞像那种天生就不会怯场也不懂紧张的人,他随意地从话筒支架上执起麦克风,简单做了自我介绍,散淡的嗓音经过电子设备的传音和扩散,附上磁带唱片般的质感,清晰地被送进孟韶的耳朵。

  “大家好,我是高二一班,程泊辞。”

  他分享了自己备赛的经验,和日常英语学习的方法,也说到培养语感的重要性,言简意赅,干净利落。

  程泊辞说完之后,英语老师问台下的同学还有没有什么疑问,有的话可以提。

  话音刚落,就有很多人举起了手。

  英语老师把话筒递给了坐在第一排的蒋星琼。

  蒋星琼选了理科,现在也在一班。

  她拿着话筒站起来,特地强调了一下自己上学期期末的英语单科成绩是年级第三,让程泊辞给她推荐几本难度高一些的教辅。

  孟韶听到乔歌在旁边“嗤”了一声:“就知道显摆,他跟你一个班,要能记住你考几分早记住了。”

  “我不用教辅,”程泊辞并没有对蒋星琼的成绩发表什么看法,“平时老师布置的作业做好就可以了。”

  从孟韶的角度只能看见蒋星琼的背影,她不清楚对方此时脸上是什么表情,只注意到蒋星琼说谢谢程同学并坐下之前,有一个短暂的停顿。

  或许她是报告厅坐着的人里,唯一能懂对方在这个停顿里想了什么的那一个。

  又有一个理科班的男生要了话筒,问程泊辞本人是怎么培养语感的。

  这次程泊辞难得沉默了片刻,没有第一时间回答。

  孟韶看着他微绷的嘴唇,上学期在电脑网页上看过的那条昔年新闻突然浮现在了眼前。

  程泊辞的语感不是用电影和广播培养出来的,而是因为他小时候在国外住了好几年,那是最有效的语言环境。

  那时他是跟着妈妈江频生活的。

  所以要程泊辞回答这个问题,他不可能不去回忆当时的事情。

  乔歌无奈地咋舌:“这人不是附中的,他估计不知道程泊辞家里的事儿,不然怎么偏偏拣了这么个问题。”

  但程泊辞最后并未回避,只是用非常平静的声音说:“二到六岁是语言习得的关键时期,这个时候我是在双语环境里长大的。”

  孟韶蓦地意识到,他其实是那种很会隐藏情绪的人。

  明明不想回答,还是回答了。

  也许是不愿意被人知道自己的软肋。

  乔歌碰了碰孟韶的胳膊:“你不是也喜欢英语吗,要不起来问个问题,我给你要话筒。”

  孟韶摇摇头,说没什么想问的。

  不是没有想问的,是不敢在那么多目光的关注下跟他讲话。

  就像她能看明白蒋星琼的失落,她怕也有人把她看穿。

  喜欢人也要讲资格。

  像蒋星琼、乔歌那样的女孩子喜欢程泊辞看起来就特别天经地义,而她不一样,她就连多看他一眼,也会被认作是痴心妄想。

  程泊辞又回答了几个问题,这次经验分享报告会就进行到了尾声。

  英语老师让他给同学寄语,程泊辞低着头思索几秒,对着话筒念道:“Do I dare disturb the universe? In a minute, there is time.”

  我可有勇气搅乱这个宇宙?

  在一分钟里,总还有时间。

  孟韶远远地坐在观众席里看他,听到这句诗,她怔怔地想,他已经搅乱了她的宇宙。

  报告会结束之后,大家就地解散,课间还没结束,有跟程泊辞相熟的男生跑到台上跟他搭话。

  孟韶的班级坐得靠后,轮到他们出门的时候,报告厅里的人流已经走得差不多了。

  乔歌半路被以前同班的同学叫走叙旧,孟韶快走到第一排的时候蹲下系鞋带,其实鞋带没有开。

  讲台上几个男生说笑的声音灌进了她的耳朵里。

  一个人晃着手里的笔说:“辞哥你要不提前给我签个名儿吧,等以后你成什么知名外交部发言人了,我好拿着出去吹。是不是。”

  聂允则搭着程泊辞的肩膀笑嘻嘻地说:“蒋星琼是不是对你有点儿意思啊,我可听说是她自个儿要求来一班的。”

  旁边马上有人捧场地起哄。

  程泊辞却淡淡地反问:“一班只有我?”

  几个人看出他对这个话题没什么兴趣,也不敢再多聊,转移话题说到今晚要不要去打球。

  这时候一班的班主任在门口喊了一嘴,催他们快走,待会儿保卫处的老师要过来锁门。

  孟韶系完鞋带站起来的时候,讲台上只剩下程泊辞还站在那里关电脑。

  半下午的阳光从高处的暗色玻璃中斜照进来,勾勒出他修长的身形,在地上投下一团浅淡晕染的影子。

  “程泊辞。”

  偌大的报告厅里,孟韶听到自己的声音那样清晰。

  程泊辞抬起眼帘看她。

  孟韶说“祝贺你”,说完觉出如果单独留下专门为说这句话有些太隆重,怕他多想,又问:“你最后说的那句话是一首诗吗。”

  程泊辞合上电脑:“The Love Song of J. Alfred Prufrock.”

  是诗的名字,艾略特的名篇,通常被叫做《普鲁弗洛克的情歌》。

  末尾那个人名太拗口,孟韶没听清:“什么?”

  这种单词不是可以靠听就能准确无误拼出来的,程泊辞想了一下,看到桌上躺着支笔,是方才那个开玩笑要他签名的朋友留下的。

  他随手拿起来,问孟韶:“有纸么。”

  孟韶没有带纸,大概是只有他们两个人在的环境助长了她的胆量,她迟疑一下,把手心摊给了程泊辞:“写这里吧。”

  程泊辞没有立刻落笔:“你不怕痒?”

  孟韶说不怕。

  程泊辞拔开笔帽,写字的时候只用了很轻的力道。

  中性笔微尖的顶端在皮肤上划过,带来纤细的痒和柔弱的麻,孟韶终于知道,原来程泊辞的字体长斜写意,是因为用笔时手指的位置略微偏后。

  随着他书写的动作,孟韶的手掌产生着小幅度的位移,其实她说不怕痒是假的。

  她怕的。

  程泊辞收笔的同时难以避免地稍稍用力,孟韶的无名指下意识地一颤——

  不小心擦过了他手上的皮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