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人的头,怎么会突然就断掉?
别说姜砚之不信,就连闵惟秀也不会被这等说辞给忽悠了。
只不过,那小娘子身首异处,却是真真的。
姜砚之嫌恶了看了一眼王坤,他如今鼻涕眼泪一大堆的样子,实在是同之前摇着扇子趾高气扬的模样大相径庭。
这样一对比,越发的人让人觉得恶心。
要为这么恶心的一个人脱罪,让姜砚之越发觉得像是吞了一只苍蝇似的。
他一进门,就知道王坤是无罪的,只是有一点十分的想不通,好端端的头,是怎么会掉的呢?
姜砚之想着,问道,“死者姓甚名谁,是何等出身,为何在此?”
王坤摇了摇头,“我只晓得她叫红香,乃是这流放的营妓,其他的我一概不知啊!”
闵惟秀听得难受,这人一旦犯罪流放,内眷大多都命运悲惨,为奴为婢是轻,若是成了那军妓,白日里做杂役,夜里……委实是生不如死。
“难怪王监军有腰疼的老毛病,一把年纪还昼日宣淫……”闵惟秀想着,忍不住出言嘲讽道。
王坤老脸一红,“我是中了计了,我一进营帐,她便已经在里头等着了。”
闵惟秀呸了一口,老流氓还把怎么都怪在旁人身上!然后走到那红香面前,伸出手来,让她闭上眼。
人都死了,怎么着也不能够死不瞑目吧。
姜砚之摇了摇头,走到了闵惟秀的身边,强忍着不适,看了看那头颅的切口处,早知道,就带着张仵作来了!这样的场面实在是有些惊悚。
“路丙,若是你拿王监军手中的刀,你能够一刀把人的头颅割下来吗?”
路丙走了过去,拿起那边血淋淋的刀,在空中挥舞了一下,“刀身太轻,容易卡住。”
闵惟秀也点了点头,就王坤手中拿的这种刀,在她瞧来,也就是个削果子的,对着人划拉一刀,最多出现个口子。
要一刀把头给砍下来,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得到的,路丙乃是习武之人,但是王坤人家年弱体虚,手无缚鸡之力。
他是绝对不可能用这把刀,把红香的头切来的。
而且,她同姜砚之经过的时候,只听到了王坤的叫声,并没有听到红香的叫声。显然是事情发展得非常快,红香来不及叫唤就死了,而王坤那惨绝人寰的叫声,绝对是被吓的。
虽然很不愿意承认,但是王坤没有撒谎,凶手并不是他。
姜砚之将那红香的头滚了滚,拨了拨,看了又看……
“哇”,缩在一旁的王坤险些没有呕吐出来……你好歹也是金窝窝里长大的啊,怎么这么……这么有辱斯文啊!
若是姜砚之知道他是怎么想的,八成要气炸,换做你天天看死人,那也不怕啊!
再说了,也不知道是谁,斯文扫地。
“在这红香死之前,可发生了什么奇怪的事情?”姜砚之问道。
王坤想了想,摇了摇头。
姜砚之翻了个白眼儿,“你再好好想想,譬如那红香的脖子上,是不是带有什么东西?譬如一条项链之类的……”
王坤老脸一红,支吾了半天,这才说道,“的确是有,她的脖子上,带着一个狗铃铛儿。是用红绳子系着的……她当时还想取下来,给我戴来着,可是没有来得及,就死了,我吓得要命,往后一退,再一看自己的身上,不知道什么时候,被她塞上了一把刀……”
姜砚之点了点头,同他想的基本一样。
他心中有数,也不慌了,指着那红香的头颅说道,“岳父大人且看,这脖子的伤口是不是很奇怪,皮肉朝内挤,那种感觉,就像是被什么很细的东西,把脖子箍断了一般。”
“我在大理寺看过一个卷宗,里头便有这么一桩奇闻。正是那大好春日,有一男子奔马游玩,其友人在后追逐,不料那男子陡然摔落马下,一瞧竟然已经被人割了喉。”
“当时只有男子同友人二人,友人自然是被当做嫌疑犯抓捕。但是后来才发现,杀死那名男子的,竟然是一根风筝线。”
屋子里的人都惊奇起来,武国公睁大了眼睛,“那风筝线也能够杀人?”
姜砚之笑眯眯的看向了闵惟秀,“这事儿惟秀应当清楚,女子做针线活的时候,有时候不注意,一根细细的丝线,就能够把手割破一个口子来。马跑起来,冲劲有多大,大家都知道,一撞上那绷直了的风筝线,可不就跟碰到了刀刃一样。”
武国公却是哈哈大笑起来,“我家惟秀不会做针线活!随便缝上几针,都能够把手指头戳出血窟窿来,不知道的还以为被高达抓去受讯了呢!”
闵惟秀咳了咳,爹啊,打人不打脸,揭人不揭短,这审案子呢,咱能不说这个么?
姜砚之立马补救道,“府上的丫鬟婆子那么多,惟秀当然不用做针线活!总之,就是这么个理儿,一看到这红香的伤口,我便想到了这个案子。只是不明白,这是在屋子里,不可能有风筝之类的东西,就算是有。王坤没有骑马,走进来难道就不会瞧见线?”
“听了他说的话,我越发的肯定了,这红香先在自己的脖子上,缠绕好了线,以红线遮挡。所以王坤并没有发现,然后在某个契机之下……发生惨剧。”
姜砚之说着,顿了顿,“但是这都能够把头颅割下来,显然那线不是普通的线,而且拉扯的力气也不是一般的大……”
武国公听到这里,打断了他,“你说得这我就糊涂了,那风筝不是一根线绷直了,人撞上去么?这红香又没有骑马,怎么被割死?若是像套马栓一样的套住了,那一拉扯,她还不直接被人从床上拽下去,然后撞到营帐墙上去,怎么会在床上呢?”
姜砚之想了想,对着路丙说道,“来,你来演示一下,红香是怎么死的。”
路丙恨不得拔腿就跑,大王啊,以前都是表演摔死,现在要表演掉头……
怎么办,这个我真的没有学过,演不来啊!
而且就算学了怎么掉头,那我也没有学过怎么把头重新缝上去啊!
这样下去,他怕是还没有成亲,就要英年早逝了!
“好的,大王!”路丙说道。
☆、326
姜砚之挠了挠头,四下里看了看,这实在是没有寻到绳索,便从自己腰间解下了腰带,在路丙的脖子上,绕了一圈,然后自己拉着一头,让闵惟秀拉着另外一头。
“惟秀,用力拉!”
路丙听到这话,差点吓跪了!
大王,小的就是喜欢在心中暗戳戳的吐槽你,但绝对是对你忠心耿耿,你说驴子我绝对不说马啊!闵五娘子那力气,还用拉,她不用力,头都要掉啊!
闵惟秀看着路丙惨白的脸,嫌弃的扯了扯姜砚之的裤腰带。
“你们看,我拉这头,惟秀拉那头。这身子软,最多是勒死了他,但若是换成又细又坚固的线呢?惟秀拉这头,岳父大人你拉那一头,能不能把他头给勒掉?”
武国公一听,颇有些跃跃欲试的想法,“这个我真没有试过!”
路丙腿一软,你这么期待做什么?
姜砚之说着,松了手,“现在的问题就是,线是什么线,若是有线,线到哪里去了?还有,是谁在拉线?”
他说着,走到了床跟前,白色的皮毛上全都是血,闻起来一股子让人作呕的腥气。
姜砚之用眼睛量了量,比划了一个高度,慢慢的走到了营帐边缘,“找到了。这里有一个小孔,有被割裂的痕迹,想来就是在这里的。”
他说着,从腰间取下一把匕首,刺啦一声,划开了帐篷,往外看去,勾了勾嘴角。
“走吧,证据就在外头,咱们出去一瞧,便知晓了。”
姜砚之说着,就往外走,那王珅一见众人都往外走,吓得连衣衫都来不及穿,便直接跟了出来,引人侧目。
营地里炊烟寥寥,已经在造饭了。
一个看上去约莫十多岁的小兵,正心疼的摸着一匹马,嘴里都嘟嘟嚷嚷的,“上次我便告诉你了,再把马儿弄伤了,我就要告诉我师父,让他上报元帅,这战马是多重要啊!说句难听的,比你的命都金贵!”
“这是怎么弄的,都流血了!你该不会虐待马儿吧!我跟你说,这是最后一日了,以后我再也不会偷偷的给你的马儿上药了。”
小兵说着,又叹了口气,“一匹两匹的,怎么都受伤了,再没有下一次了。”
松松垮垮靠着马厩坐着的一个老兵油子,裂开嘴笑了笑,“没有下一次了,再也不会有下一次了,都解脱了。”
老兵对小兵说完,又对姜砚之招了招手,“三大王,我听人说,你在汴京,还替人找牛呢,可见是个和善的,容我再喝一口酒可好,今儿个送人上路,高兴着呢。”
姜砚之沉重的点了点头,这个老兵,他们认识,正是那会儿,同他说扯着蛋了的那个。
看来,他是在军中养马的。
老兵从怀中掏出一个脏兮兮的酒袋子,先是往地上倒了一通,然后自己喝了一大口,“赵晴大妹子,一路走好,下辈子投个好胎,做那相公女,嫁那状元郎,一辈子都风风光光。”
酒囊空了之后,老兵将它往地上一扔,站了起身,“三大王既然来找小的,那边说明,赵晴失败了。老天爷真是不公平,坏人污蔑好人,好人遭罪坏人升官;好人污蔑坏人,坏人却还好好的有人来救。”
“我听过三大王的威名,劝赵妹子放弃,可是她……”
闵惟秀瞧他表情决然,有些于心不忍,“你说的赵晴,就是红香么?”
老兵点了点头,“那赵晴原本也是好人家的女儿,她的阿爹英武不凡,在那禁军之中,担了一官半职,在曹家麾下效力,也算是一时风光。只可惜有那么一次,吃了败仗,被当时的监军王坤告了一状。”
“父兄们都被逼死了,她同母亲一起流落军营,日子艰难,前不久,她母亲重病没了。我是代州养马的,平日里同她也不算熟络,只不过好好的一个小娘子,实在是……此番北伐,得知王坤是监军,于是赵晴便想要杀了王坤为父报仇。”
“这孩子是心存了死志啊!你们说是不是不公平,文官犯错,就刑不上大夫,武将犯错,不是砍头就是五马分尸?赵晴便想让那王坤也受受断头之苦,于是求了我……”
“赵晴的阿爹,那会儿用的兵器,乃是祖传的,里头的线细如毛发,利若刀刃,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。那姓王的特别喜欢告状,我们都打听过了,每隔三日的未时三刻,他都会派人去汴京送密折。”
姜砚之点了点头,接着说道:“今日便是第三日。因为你们是本地的州军,汇合之后,主要是你们来安营扎寨,所以你同赵晴特意给王珅留了一个风水宝地,前面对着大道,他的密使就从这里上马赴京;后面对着草场,马能够跑起来。”
“赵晴是军妓,白日里也负责一些浆洗布置的事情,她去王坤的营帐里布置,不会有人怀疑。在时间未到的时候,线垂在地上,藏在草丛里。今日惟秀同成小将军打架,大家都去看热闹了,也没有人胡乱的走动,因此并没有人发现那线。”
“等到马跑起来,绷直的一瞬间,赵晴死了,然后线断掉了。那小军医说,你的马经常受伤,应该是你同赵晴提前试过吧?”
老兵不置可否,“没错,到了未时三刻,我便拍马往草场拉,那头密使拿着奏折朝前跑,保证那王珅死得不能再死了。”
王珅一听,打了一个寒颤,“好歹毒的心思!你们竟然敢谋杀朝廷命官!本官乃是监军,有人做错了事,当然得禀告陛下,这是我的本分,怎么可以因为这个,就对我怀恨在心呢?”
闵惟秀恍然大悟,若是他们没有进军营去说细作的事情,王珅一定早就回了营帐,那么红香的时间就是很充裕的,她一定是做了两手打算。
一来是将那脖子上的铃铛,作为情趣,戴在王珅头上,弄死他;而来如果弄不成,就杀死自己,嫁祸给他,也让他尝尝有嘴说不清的滋味。
不管怎么样,赵晴已经对这个世界绝望,彻底的不想活了吧。
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,上辈子她也是被流放到军中的,但是她比赵晴幸运,她到底是官家唯一的外甥女,在成家军中,还有柴郡主照看,又有力大无穷的天赋。
不是作为罪属,而是直接成了兵士。
“我说有三大王在,没有人会被冤枉的,可是赵妹子,实在是不能再等了。我在战场这么多年,见过贪生怕死的,见过英勇无畏的,但不管是英雄也好,还是狗熊也罢,那都是有眼神的。”
“可是赵晴没有眼神,她还活着,却已经死了。我叫她等等,等三大王不在的时候,可是她再也等不了了。”
一个人的头,怎么会突然就断掉?
别说姜砚之不信,就连闵惟秀也不会被这等说辞给忽悠了。
只不过,那小娘子身首异处,却是真真的。
姜砚之嫌恶了看了一眼王坤,他如今鼻涕眼泪一大堆的样子,实在是同之前摇着扇子趾高气扬的模样大相径庭。
这样一对比,越发的人让人觉得恶心。
要为这么恶心的一个人脱罪,让姜砚之越发觉得像是吞了一只苍蝇似的。
他一进门,就知道王坤是无罪的,只是有一点十分的想不通,好端端的头,是怎么会掉的呢?
姜砚之想着,问道,“死者姓甚名谁,是何等出身,为何在此?”
王坤摇了摇头,“我只晓得她叫红香,乃是这流放的营妓,其他的我一概不知啊!”
闵惟秀听得难受,这人一旦犯罪流放,内眷大多都命运悲惨,为奴为婢是轻,若是成了那军妓,白日里做杂役,夜里……委实是生不如死。
“难怪王监军有腰疼的老毛病,一把年纪还昼日宣淫……”闵惟秀想着,忍不住出言嘲讽道。
王坤老脸一红,“我是中了计了,我一进营帐,她便已经在里头等着了。”
闵惟秀呸了一口,老流氓还把怎么都怪在旁人身上!然后走到那红香面前,伸出手来,让她闭上眼。
人都死了,怎么着也不能够死不瞑目吧。
姜砚之摇了摇头,走到了闵惟秀的身边,强忍着不适,看了看那头颅的切口处,早知道,就带着张仵作来了!这样的场面实在是有些惊悚。
“路丙,若是你拿王监军手中的刀,你能够一刀把人的头颅割下来吗?”
路丙走了过去,拿起那边血淋淋的刀,在空中挥舞了一下,“刀身太轻,容易卡住。”
闵惟秀也点了点头,就王坤手中拿的这种刀,在她瞧来,也就是个削果子的,对着人划拉一刀,最多出现个口子。
要一刀把头给砍下来,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得到的,路丙乃是习武之人,但是王坤人家年弱体虚,手无缚鸡之力。
他是绝对不可能用这把刀,把红香的头切来的。
而且,她同姜砚之经过的时候,只听到了王坤的叫声,并没有听到红香的叫声。显然是事情发展得非常快,红香来不及叫唤就死了,而王坤那惨绝人寰的叫声,绝对是被吓的。
虽然很不愿意承认,但是王坤没有撒谎,凶手并不是他。
姜砚之将那红香的头滚了滚,拨了拨,看了又看……
“哇”,缩在一旁的王坤险些没有呕吐出来……你好歹也是金窝窝里长大的啊,怎么这么……这么有辱斯文啊!
若是姜砚之知道他是怎么想的,八成要气炸,换做你天天看死人,那也不怕啊!
再说了,也不知道是谁,斯文扫地。
“在这红香死之前,可发生了什么奇怪的事情?”姜砚之问道。
王坤想了想,摇了摇头。
姜砚之翻了个白眼儿,“你再好好想想,譬如那红香的脖子上,是不是带有什么东西?譬如一条项链之类的……”
王坤老脸一红,支吾了半天,这才说道,“的确是有,她的脖子上,带着一个狗铃铛儿。是用红绳子系着的……她当时还想取下来,给我戴来着,可是没有来得及,就死了,我吓得要命,往后一退,再一看自己的身上,不知道什么时候,被她塞上了一把刀……”
姜砚之点了点头,同他想的基本一样。
他心中有数,也不慌了,指着那红香的头颅说道,“岳父大人且看,这脖子的伤口是不是很奇怪,皮肉朝内挤,那种感觉,就像是被什么很细的东西,把脖子箍断了一般。”
“我在大理寺看过一个卷宗,里头便有这么一桩奇闻。正是那大好春日,有一男子奔马游玩,其友人在后追逐,不料那男子陡然摔落马下,一瞧竟然已经被人割了喉。”
“当时只有男子同友人二人,友人自然是被当做嫌疑犯抓捕。但是后来才发现,杀死那名男子的,竟然是一根风筝线。”
屋子里的人都惊奇起来,武国公睁大了眼睛,“那风筝线也能够杀人?”
姜砚之笑眯眯的看向了闵惟秀,“这事儿惟秀应当清楚,女子做针线活的时候,有时候不注意,一根细细的丝线,就能够把手割破一个口子来。马跑起来,冲劲有多大,大家都知道,一撞上那绷直了的风筝线,可不就跟碰到了刀刃一样。”
武国公却是哈哈大笑起来,“我家惟秀不会做针线活!随便缝上几针,都能够把手指头戳出血窟窿来,不知道的还以为被高达抓去受讯了呢!”
闵惟秀咳了咳,爹啊,打人不打脸,揭人不揭短,这审案子呢,咱能不说这个么?
姜砚之立马补救道,“府上的丫鬟婆子那么多,惟秀当然不用做针线活!总之,就是这么个理儿,一看到这红香的伤口,我便想到了这个案子。只是不明白,这是在屋子里,不可能有风筝之类的东西,就算是有。王坤没有骑马,走进来难道就不会瞧见线?”
“听了他说的话,我越发的肯定了,这红香先在自己的脖子上,缠绕好了线,以红线遮挡。所以王坤并没有发现,然后在某个契机之下……发生惨剧。”
姜砚之说着,顿了顿,“但是这都能够把头颅割下来,显然那线不是普通的线,而且拉扯的力气也不是一般的大……”
武国公听到这里,打断了他,“你说得这我就糊涂了,那风筝不是一根线绷直了,人撞上去么?这红香又没有骑马,怎么被割死?若是像套马栓一样的套住了,那一拉扯,她还不直接被人从床上拽下去,然后撞到营帐墙上去,怎么会在床上呢?”
姜砚之想了想,对着路丙说道,“来,你来演示一下,红香是怎么死的。”
路丙恨不得拔腿就跑,大王啊,以前都是表演摔死,现在要表演掉头……
怎么办,这个我真的没有学过,演不来啊!
而且就算学了怎么掉头,那我也没有学过怎么把头重新缝上去啊!
这样下去,他怕是还没有成亲,就要英年早逝了!
“好的,大王!”路丙说道。
☆、326
姜砚之挠了挠头,四下里看了看,这实在是没有寻到绳索,便从自己腰间解下了腰带,在路丙的脖子上,绕了一圈,然后自己拉着一头,让闵惟秀拉着另外一头。
“惟秀,用力拉!”
路丙听到这话,差点吓跪了!
大王,小的就是喜欢在心中暗戳戳的吐槽你,但绝对是对你忠心耿耿,你说驴子我绝对不说马啊!闵五娘子那力气,还用拉,她不用力,头都要掉啊!
闵惟秀看着路丙惨白的脸,嫌弃的扯了扯姜砚之的裤腰带。
“你们看,我拉这头,惟秀拉那头。这身子软,最多是勒死了他,但若是换成又细又坚固的线呢?惟秀拉这头,岳父大人你拉那一头,能不能把他头给勒掉?”
武国公一听,颇有些跃跃欲试的想法,“这个我真没有试过!”
路丙腿一软,你这么期待做什么?
姜砚之说着,松了手,“现在的问题就是,线是什么线,若是有线,线到哪里去了?还有,是谁在拉线?”
他说着,走到了床跟前,白色的皮毛上全都是血,闻起来一股子让人作呕的腥气。
姜砚之用眼睛量了量,比划了一个高度,慢慢的走到了营帐边缘,“找到了。这里有一个小孔,有被割裂的痕迹,想来就是在这里的。”
他说着,从腰间取下一把匕首,刺啦一声,划开了帐篷,往外看去,勾了勾嘴角。
“走吧,证据就在外头,咱们出去一瞧,便知晓了。”
姜砚之说着,就往外走,那王珅一见众人都往外走,吓得连衣衫都来不及穿,便直接跟了出来,引人侧目。
营地里炊烟寥寥,已经在造饭了。
一个看上去约莫十多岁的小兵,正心疼的摸着一匹马,嘴里都嘟嘟嚷嚷的,“上次我便告诉你了,再把马儿弄伤了,我就要告诉我师父,让他上报元帅,这战马是多重要啊!说句难听的,比你的命都金贵!”
“这是怎么弄的,都流血了!你该不会虐待马儿吧!我跟你说,这是最后一日了,以后我再也不会偷偷的给你的马儿上药了。”
小兵说着,又叹了口气,“一匹两匹的,怎么都受伤了,再没有下一次了。”
松松垮垮靠着马厩坐着的一个老兵油子,裂开嘴笑了笑,“没有下一次了,再也不会有下一次了,都解脱了。”
老兵对小兵说完,又对姜砚之招了招手,“三大王,我听人说,你在汴京,还替人找牛呢,可见是个和善的,容我再喝一口酒可好,今儿个送人上路,高兴着呢。”
姜砚之沉重的点了点头,这个老兵,他们认识,正是那会儿,同他说扯着蛋了的那个。
看来,他是在军中养马的。
老兵从怀中掏出一个脏兮兮的酒袋子,先是往地上倒了一通,然后自己喝了一大口,“赵晴大妹子,一路走好,下辈子投个好胎,做那相公女,嫁那状元郎,一辈子都风风光光。”
酒囊空了之后,老兵将它往地上一扔,站了起身,“三大王既然来找小的,那边说明,赵晴失败了。老天爷真是不公平,坏人污蔑好人,好人遭罪坏人升官;好人污蔑坏人,坏人却还好好的有人来救。”
“我听过三大王的威名,劝赵妹子放弃,可是她……”
闵惟秀瞧他表情决然,有些于心不忍,“你说的赵晴,就是红香么?”
老兵点了点头,“那赵晴原本也是好人家的女儿,她的阿爹英武不凡,在那禁军之中,担了一官半职,在曹家麾下效力,也算是一时风光。只可惜有那么一次,吃了败仗,被当时的监军王坤告了一状。”
“父兄们都被逼死了,她同母亲一起流落军营,日子艰难,前不久,她母亲重病没了。我是代州养马的,平日里同她也不算熟络,只不过好好的一个小娘子,实在是……此番北伐,得知王坤是监军,于是赵晴便想要杀了王坤为父报仇。”
“这孩子是心存了死志啊!你们说是不是不公平,文官犯错,就刑不上大夫,武将犯错,不是砍头就是五马分尸?赵晴便想让那王坤也受受断头之苦,于是求了我……”
“赵晴的阿爹,那会儿用的兵器,乃是祖传的,里头的线细如毛发,利若刀刃,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。那姓王的特别喜欢告状,我们都打听过了,每隔三日的未时三刻,他都会派人去汴京送密折。”
姜砚之点了点头,接着说道:“今日便是第三日。因为你们是本地的州军,汇合之后,主要是你们来安营扎寨,所以你同赵晴特意给王珅留了一个风水宝地,前面对着大道,他的密使就从这里上马赴京;后面对着草场,马能够跑起来。”
“赵晴是军妓,白日里也负责一些浆洗布置的事情,她去王坤的营帐里布置,不会有人怀疑。在时间未到的时候,线垂在地上,藏在草丛里。今日惟秀同成小将军打架,大家都去看热闹了,也没有人胡乱的走动,因此并没有人发现那线。”
“等到马跑起来,绷直的一瞬间,赵晴死了,然后线断掉了。那小军医说,你的马经常受伤,应该是你同赵晴提前试过吧?”
老兵不置可否,“没错,到了未时三刻,我便拍马往草场拉,那头密使拿着奏折朝前跑,保证那王珅死得不能再死了。”
王珅一听,打了一个寒颤,“好歹毒的心思!你们竟然敢谋杀朝廷命官!本官乃是监军,有人做错了事,当然得禀告陛下,这是我的本分,怎么可以因为这个,就对我怀恨在心呢?”
闵惟秀恍然大悟,若是他们没有进军营去说细作的事情,王珅一定早就回了营帐,那么红香的时间就是很充裕的,她一定是做了两手打算。
一来是将那脖子上的铃铛,作为情趣,戴在王珅头上,弄死他;而来如果弄不成,就杀死自己,嫁祸给他,也让他尝尝有嘴说不清的滋味。
不管怎么样,赵晴已经对这个世界绝望,彻底的不想活了吧。
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,上辈子她也是被流放到军中的,但是她比赵晴幸运,她到底是官家唯一的外甥女,在成家军中,还有柴郡主照看,又有力大无穷的天赋。
不是作为罪属,而是直接成了兵士。
“我说有三大王在,没有人会被冤枉的,可是赵妹子,实在是不能再等了。我在战场这么多年,见过贪生怕死的,见过英勇无畏的,但不管是英雄也好,还是狗熊也罢,那都是有眼神的。”
“可是赵晴没有眼神,她还活着,却已经死了。我叫她等等,等三大王不在的时候,可是她再也等不了了。”